11月7日消息,改命今日,為泰文物最高人民法院、山處上涂國家文物局聯合發布依法推進文物保護典型案例。寫兩刑責
據悉,人被2021年7月18日,追究張某某、改命李某某兩人為“改命”,為泰文物使用紅色記號筆在泰山紅門至中天門景區的山處上涂“天下奇觀”碑刻、“孔子登臨處”牌坊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寫兩刑責“青未了”石刻等山東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多處涂寫。人被
兩人共計涂寫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6處、追究山東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文物29處。改命
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為泰文物被告人張某某、山處上涂李某某違反文物保護法律法規,故意涂畫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及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構成故意損毀文物罪。
同時,二被告人的違法行為,破壞了泰山風景名勝區的生態環境,損害了文物古跡和生態服務價值,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判決顯示,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李某某單處罰金;二被告人在省級以上媒體賠禮道歉,賠償相應的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
作者:熱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