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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消息,多部據報道,門嚴滿天商務部、控新口登口工業和信息化部、車手車名材料公安部、義出予出海關總署等四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二手車出口管理工作的不全通知。 其中提出,多部嚴控新車以二手車名義出口。門嚴滿天自2026年1月1日起,控新口登口對申請出口距注冊登記日期不滿180天(含180天)的車手車名材料車輛,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應指導本地企業補充提交該車輛生產企業出具的義出予出《售后維修服務確認書》。 《確認書》內容包括出口國別、不全車輛信息、多部提供售后服務的門嚴滿天網點信息等并加蓋生產企業公章,對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控新口登口車輛,不予發放出口許可證。 對于通知實施日前已辦理轉讓登記待出口手續的車輛,要指導企業做好合同履約并有序出口。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指導企業規范完整填寫出口許可證申報信息,其中車輛品牌、型號、注冊登記日期、轉讓登記待出口日期等內容應與《機動車登記證書》一致。 注冊登記日期、轉讓登記待出口日期填寫在出口許可證附表中。對于未按要求填寫上述內容的,不予發放出口許可證。 此外,主管部門還要建立企業動態管理及退出機制。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本地二手車出口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及時對有不誠信行為的企業進行約談。 對有多次不誠信行為、未及時提供出口車輛維修技術及備件支持、不履行質量保證義務的企業,或者此類企業法人及關聯人另設企業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應責令其就此前不誠信行為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 在受理審查其出口許可證申請時,應綜合考慮整改落實情況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