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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消息,綠燈很多司機都知道闖紅燈違法,不走但不知道的跟闖是,綠燈不走也同屬違法行為。紅燈 據央視新聞報道,樣罰襄陽交警劉玉坤介紹,款扣近期,綠燈我們收到舉報,不走在一路口為綠燈時,跟闖一輛白色的紅燈小轎車不走,停止時長達20秒,樣罰綠燈快結束才啟動??羁郯总嚦镁G燈變黃燈時駛走,綠燈導致后方車輛無法通行。不走 交警表示,跟闖其實綠燈不走與闖紅燈一樣,均屬于違法交通信號燈指示,對其做出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因此,綠燈故意不走,屬于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行駛的行為。 綠燈故意不走不僅違反了交通信號燈指示,還可能影響后車的正常行駛,造成交通擁堵,甚至引發交通事故。 在實際情況中,交警往往會根據綠燈不走的具體行為,做出相應的警告或處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