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消息,每個名男據媒體報道,身份近日,證信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一起倒賣貨拉拉內部信息牟利的息元息被案件作出判決,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黃某、倒賣楊某和陳某十一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有期徒刑,貨拉并各處罰金。拉內
據悉,部信2024年春節前后,判刑男子黃某和楊某發現通過倒賣貨拉拉司機賬號可以牟利,每個名男二人分別聯系上了當時在貨拉拉擔任運營專員的身份陳某,讓其提供貨拉拉平臺注冊司機的證信身份證信息,黃某、息元息被楊某按每個身份證信息10-15元不等的倒賣價格與陳某結算。
在利益的貨拉驅使下,陳某找到了同為貨拉拉員工的孫某和王某(另案處理),利用職務之便批量獲取貨拉拉司機個人信息,并分別提供給了黃某和楊某。
隨后,黃某和楊某根據司機身份證照片在網上下載換臉軟件,找回賬號密碼、登錄并修改密碼,再按每個司機賬號信息100-300元不等的價格販賣給其他人,從中牟利。
貨拉拉報警后,警方順藤摸瓜找到陳某,并相繼抓獲黃某和楊某。
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全面梳理涉案人員非法獲取、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時間線、數量及情節,明確其行為已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并依法判決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判處楊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
同時,判處貨拉拉前員工陳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作者: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