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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28日電 (記者 張素)被告人劉某受賄1.5億余元(人民幣,兩高下同),中國職務利用影響力受賄3700萬余元,發布犯罪造成巨額貸款無法收回。案例被告人吳某系某國有出資銀行行長,加大金融觸犯多個罪名。力度領域兩案被告人均被依法判處死緩,懲治終身監禁。兩高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職務最高人民檢察院28日聯合發布依法懲治金融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案例。發布犯罪其中,案例“劉某受賄、加大金融利用影響力受賄案”“吳某受賄、力度領域挪用公款、懲治違法發放貸款、兩高違規出具金融票證案”彰顯司法機關依法從嚴懲治金融領域職務犯罪的鮮明立場。 近年來,各地法院、檢察院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進一步鞏固從嚴整治金融領域腐敗犯罪的成果。本批案例既有金融監管領域腐敗案件,也有銀行、信托等領域職務犯罪案件。 這批案例特點還在于司法機關精準懲治新型隱性腐敗。如在“黃某受賄案”中,被告人以加入某公司獲取“勞動報酬”的方式收受賄賂,是新型受賄政商“旋轉門”的典型表現形式?!袄钅?、徐某受賄案”中,被告人在未實際出資的情況下,與請托人“合作經營”公司,以分配利潤的方式收受賄賂,是隱性腐敗的典型表現形式。 有評論稱,司法機關穿透新型隱性腐敗的“面紗”,依法對被告人判處刑罰,讓新型腐敗不“新”、隱性腐敗難“隱”,精準有力予以懲處。 “兩高”發布案例時更明確,各級法院、檢察院要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犯罪的高壓態勢,加大對金融領域職務犯罪的懲治力度,強化系統施治、標本兼治,在鏟除金融腐敗滋生土壤和條件上持續發力。(完) 更多精彩內容請進入國內新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