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消息,大字“大字吸睛、吸睛小字銷潛小字埋雷”現象,埋雷已從個別商家的成廠稱嚴營銷伎倆演變為行業潛規則,而這種風氣嚴重違反了廣告法。商營
有行業專家表示,規則告法從法律視角看,專家重違這種“小字陷阱”涉嫌違反多項法律規定。反廣
廣告法明確要求,大字對商品服務的吸睛小字銷潛限制性條件需以顯著方式告知消費者;反不正當競爭法也規定,經營者對商品銷量、埋雷榮譽等作引人誤解的成廠稱嚴陳述,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商營
商家故意將關鍵信息以微小字體、規則告法近似背景色隱藏,專家重違實質上是試圖以形式合規掩蓋實質違規。
治理“小字陷阱”需要多方合力。在法規層面,當前對廣告中限定語的標注方式缺乏具體實施細則,應盡快建立明確標準,如關鍵限定語字體大小比例、顏色對比度等硬性指標。
專家還直言,在監管層面,市場監管部門需要加大虛假廣告查處力度,可借助技術手段提升效率,如利用人工智能系統對平臺廣告進行批量檢測,同時加大線下抽查力度。對平臺和企業而言,應建立廣告內容的多級審核機制,將合規意識融入企業文化。